云南省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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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处主要职责

 时间:2017/1/16 16:08:21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一、负责系统经济发展与改革规划、项目的研究、提出、评估、申报和实施工作,组织推进系统各项经济开发活动,参与制订省级流通业发展和农产品市场建设等规划。

二、负责系统现代流通网络、市场体系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社会化服务和科技创新等项目规划的组织、审核、推荐、申报、管理等服务工作,指导系统发展电子商务、城市商贸中心和经营服务综合体。

三、负责指导系统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百货、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等经营业务,承担政府委托公益性服务任务,促进系统产业整合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四、负责省社出资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系统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推动系统与有关企业、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促进系统企业联合合作、重组整合和创新发展、转型升级。

五、负责指导落实国家民族贸易政策,做好云南省边销茶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贸易交流、展示展销等经济贸易活动。

六、负责系统标准、质量、计量认证和品牌建设等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农资储备制度、农资农产品监管相关政策,组织推进系统农资质量、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资、农产品打假,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七、负责指导和管理系统科技开发、科技创新和科技推广应用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和系统科研机构推动、指导农民科技知识普及和科技兴农工作。

八、负责省社外事、外联、外经等工作,推进系统与国际国内合作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九、负责省社扶贫开发日常工作,组织落实省社定点扶贫工作,指导系统做好行业扶贫工作。

十、负责系统统计报表和省社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指导协调系统推进经济良性运行、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一、完成省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