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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改革创新
努力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

在2014年全省供销合作社主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主任 李琳玻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4/4/17 10:18:21 [    ] 浏览次数: [ 打印 ] [ 关闭 ]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供销总社五届理事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部署2014年任务,表彰2013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优胜单位,动员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努力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
下面我代表省社班子就2013年主要工作和2014年工作安排,讲三点意见。
一、2013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是全省供销合作社事业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供销总社的指导帮助下,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完善了工作思路,确立了“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治社理念,全行业呈现出发展思路不断创新、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合作社发展不断加快、社有企业实力不断增强、监事会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的良好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2013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622亿元,同比增长25.2%;汇总利润7.9亿元,同比增长31.73%;社有资产总额达到23.56亿元,同比增长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55亿元,同比增长1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累计发展33775个,入社社员141.17万户,消灭了社有企业空白州(市)、县,社有企业达到600家,从业人员15万人。全国综合业绩考核排行第7位,荣获特等奖。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抓合作社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在总结全省合作社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省社明确提出“抓合作社建设立社”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合作社创新发展。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创办城市消费合作社,探索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家万户的城市居民建立联系、提供服务、寻找供销合作社良性发展之路,积极拓展合作社由农村向城市发展的空间。省社带头与玉溪百信集团联合在昆明市主城区创办社区消费合作社,已开办5家直营店,五年内将兴办500个左右城市社区消费合作社,成为政府调控市场、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助手。各州(市)供销合作社也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开展创办社区消费合作社试点,全省已创办55个城市消费合作社。结合云南美丽乡村建设创办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进一步发挥合作社服务农民的作用,解决农村水、电、路、气、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主体缺失和重建设、轻管护等问题,已在全省各乡镇建制村或自然村创办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1201个,在积极参与农村公共设施管理的同时,大力开展公益服务。昆明、昭通、大理、西双版纳、德宏、临沧等州(市)超额完成了年度发展任务。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全面完成了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000个、规范提升1000个、建设示范社700个的目标任务。昭通、曲靖、楚雄、保山、红河、大理等5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均超过千个。保山市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纳入市委“四群教育”的“五行动”之一加以推进,结合壮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全系统引导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5个。
(二)着力抓社有企业发展增强实力。围绕云南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的要求,实现了“消灭社有企业空白社”的目标。各地以“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建设项目和盘活社有资产为切入点,通过开放办社、引企入社、招商引资、强化社有资产管理等方式发展社有企业,4个州(市)社和58个县级社已完成社有企业组建工作。为填补全省没有省级种业企业的空白,搭建政府掌控种子供应的平台,在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省社成立了云南种业集团,目前,公司业务已拓展到9个州(市),累计销售水稻种子483万公斤、玉米种子105万公斤。各级供销合作社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云发〔2013〕5号文件关于“财政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交由合作社管理”的机遇,积极做好财政扶持资金转为股份的工作,全系统社有资产总额净增1.2亿元,同比增长8%。昆明、迪庆、西双版纳等12个州(市)不断完善资产管理,社有资产同比增幅10%以上。
(三)着力抓农资供应保障粮食增产。为确保全省农业发展和粮食增产,全省供销合作社及农资经营企业,全力做好化肥等农资供应,针对上年冬春旱季时间短,雨季提前等特点,跨年度做好化肥等农资采购、储备和调供工作,在确保春耕农资供应品种全、服务优,不脱销、不断档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小春生产农资供应,全年销售化肥581.13万吨、同比增长3.3%,销售农药4.38万吨、同比增长3.1%,销售农膜1.35万吨,确保了全年农业生产需要。云农股份公司和部分县级农资企业圆满完成了国家5万吨、省级10万吨化肥的储备调供任务。同时,积极配合农业、工商等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和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发挥了农资供应主渠道和调控市场的作用。部分农资企业和经营网点,继续开展赊销、预售等服务,累计赊销化肥40余万吨、金额6.5亿元,受惠60万农户,解决了贫困农民购买化肥缺资金的问题。
(四)着力抓农村生活资料供给惠民生。各级供销合作社针对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充分利用“新网工程”和“乡村流通工程”建设起来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等,大力开展连锁经营,遍布全省农村的19660个村级综合服务社,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农村日用消费品供应,全年农村生活资料零售额达146.49亿元,同比增长53%,为近年来增幅最大的一年。各地还积极做好商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监管工作,督促经营企业和村级网点严把进货关,防止假劣商品流入农村市场,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五)着力抓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增投资。全系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产业建设年”的决策部署,积极争取“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各级财政资金3亿多元,重点加强农资、农村日用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农村流通信息和农产品市场体系等6大网络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国家“新网工程”项目18个、资金3247万元,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个、资金1000万元;安排“乡村流通工程”项目100个、资金3000万元,吸纳社会投资15.55亿元。全省流通购物环境明显改善,经营服务档次明显提升。丽江市及宜良、石林、宣威、罗平、楚雄、牟定、祥云、石屏、景洪、勐腊、富宁、澜沧、镇雄、盈江、维西等80多个县(市)供销合作社,集中开发和盘活了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大项目、好项目,服务能力和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六)着力抓农副产品营销促增收。各地供销合作社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网络优势等,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加工企业开展农副产品收购、加工和流通,大力开展产销对接等营销服务。全系统销售农副产品342.03亿元,同比增长40.6%。红河、文山州不断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曲靖市积极组建农产品批发集团、探索“电子供销”,昭通市社大力推进农产品批发大楼建设取得新进展。保山市供销合作社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从市场信息到技术指导、品牌培育、教育培训等“全方位”服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农民社员的欢迎。
(七)着力抓食用菌产业和行业培训促特色产业发展。围绕绿色经济强省倡议目标,落实《云南省食用菌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抓产业、拓市场、扶龙头、创品牌等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安排1000万元省级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了49个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实现食用菌农业总产值48.2亿元、工业总产值32.2亿元、销售收入8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9 %、34.2%和37.1%,“云菌”品牌知名度大幅提升。继续开展农民经纪人、合作社理事长和系统干部职工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2823期,参训16.1万人,1.3万人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省贸易经济学校职业教育改革和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八)着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作风转变。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省社党组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意见,深刻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制定整改措施,严格整改落实,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机关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落实办理21件实事;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10项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三分之二,厉行节约取得明显成效,全年“三公”经费下降50%;落实解决困难企业的问题和困难职工的合理诉求,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去年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供销总社大力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关心的结果,是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攻坚克难、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社党组,向为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作出贡献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地感谢!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观念陈旧落后,行政化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突出;二是社有企业散小,经营实力和服务能力仍然较弱,尤其缺乏有竞争力、控制力和辐射带动力的龙头企业;三是乡镇供销社尚未实现全覆盖,基层组织基础脆弱;四是新发展的城市消费合作社、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还需要大力推进和政策支持;五是体制机制不活,队伍素质不高,经营人才缺乏,机关干部庸散懒作风需要改变,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努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发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员令,国务院批复全国供销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全国供销总社及时召开了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制定了全省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省委关于《云南省经济体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中要求,省供销合作社承担农村综合改革的三项改革任务。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供销总社,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目标任务上来,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不动摇、坚持抓合作社建设立社和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治社理念不动摇,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正确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一年,我们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党中央、国务院把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从倡议和全局的高度对新时期供销合作社工作作了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对新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更好的在“三农”工作中发挥作用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联系农民、点多面广的优势,积极稳妥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创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加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今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和《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 扎实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意见》,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特色农业、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农业庄园、强化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是对我们的巨大鼓舞和鞭策,是新时期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最佳机遇,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在打造全新供销合作社的征程中闯出一条科学发展之路。
(二)明确目标和重点。全系统要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着眼于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着眼于现代农业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凝心聚力,主动作为,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国务院已批复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改革目标和重点。改革目标:就是要把供销合作社建成符合国情、省情、具有完善组织体系和规模优势、体现政策导向、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渠道;就是要革除制约供销合作社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使优势更加明显,效益更加提升,把供销合作社改得更好,而不是要把供销合作社改散了、改没了;就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在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让广大农民社员和干部职工受益;就是要改掉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政化的工作方式,让巨大的潜力和内在的活力进一步释放。改革必然触及一些深层次矛盾,涉及利益格局的调整,要善于寻求改革的“最大公约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推进改革的积极性,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改革重点:要集中力量抓主要矛盾,解决瓶颈问题,紧紧围绕基层改造、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创新、流通现代化、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等主要任务,积极探索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途径和方式,实现重点突破,争取早见成效。对一些难啃的骨头,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知难而进、一鼓作气,改出成效,为改革的持续推进赢得支持、创造条件。按照全国供销总社提出的改革目标,结合云南实际,省社党组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紧紧围绕“努力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目标,聚焦4大重点一是围绕全省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进行顶层设计;二是改造自我,努力成为市场主体;三是建设上下贯通,开放包容,运行规范的组织体系;四是创新合作社发展形式,承接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参与农村公共治理。
(三)勇于担当,狠抓落实。4月2日,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复同意河北、浙江、山东、广东4个省作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省份,4月3日,全国供销总社召开了综合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要求没有列为试点的省份,也要积极行动起来,选择基础条件较好、代表性较强或在某一方面具有优势的市、县开展试点。全国供销总社近年来确定的改革发展联系点和县级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也一并纳入全国供销总社综合改革试点总体工作中统筹推进。全国供销总社主任王侠同志指出“供销合作社改革走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我们要与全国总社改革部署相一致,与省委、省政府综合改革安排相同步,确保各级联社总体工作稳定,着力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省社已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报全国供销总社和省委改革办,年内要着力抓一批综合改革试点州(市)、县(市、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施重点突破,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全国供销总社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凝心聚力,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三、2014年的重点工作
2014年是全省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年、创新年”,是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起步之年。总体思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总社五届理事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坚持“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积极稳妥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努力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再上新台阶。主要目标: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650亿元以上,农副产品购进100亿元以上,化肥销售580万吨以上,汇总利润6亿元以上,社有企业总数保持600个左右、资产总额达到25亿元以上;新发展合作社700个,合作经济组织总量保持在3万个以上;新增从业人员1万人,累计从业人员力争达到16万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亿元;实现食用菌总产值100亿元。努力实现全国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保七争六的目标。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综合改革。要围绕省社确定的四大重点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省社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抓好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按照试点先行的要求,积极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各州(市)供销合作社都要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确定为试点州(市)、县(市、区)的供销合作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要划出红线和底线,保证风险可控。红线就是中央和省委没有明确的改革不“抢跑”,底线就是保持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现行体制不变。要根据各地发展状况和优势,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没有把握的改革不急于仓促推开,要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无论怎么改,单位不能撤,队伍不能散,农资供应、合作社建设和社有企业发展不能放,要实事求是,确保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扎实有序推进。试点内容、改革路径要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确保各项改革举措符合实际,能够落到实处。省社领导按照工作分片联系制度的要求,加强调查研究,指导各地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分析、协调解决改革试点中的问题。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地要按照省社提出的改革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县、乡(镇)供销社开展综合改革试点,试点中要大力宣传,讲清政策,使干部职工形成共识,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全力推进,抓出成效。对省社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要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主体和任务目标,用改革目标倒逼改革任务。省社将定期督促检查,通报工作情况,确保综合改革起好步、开好局。
(二)抓合作社建设。要增强坚持抓合作社建设立社的理念,如果没有合作社建设,国内外就叫不响,任何时候只要不改名都要加大合作社建设力度。一是加快城市消费合作社发展,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机遇,省社重点在昆明主城区发展消费合作社,州(市)社要继续在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创办城市消费合作社,力争新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100个以上。二是巩固提高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结合云南美丽乡村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提升现有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切实发挥好承担农村公共管理和公益服务等职能作用。三是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继续开展示范社建设,培育一批国家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社。四是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会)。引导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积极与社有企业、涉农企业等联合组建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会)。
(三)抓社有企业发展。社有企业是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是供销合作社开展规模化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的关键,要坚持不懈地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要积极改造自我,大办社有企业,努力成为市场主体。一是提高社有企业在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方面的话语权。要提高农资、种业等社有企业经营服务能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整合县以上社有企业资源,提高控制力,增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二是壮大乡村日用品经营实力。要着力化解经营风险,发挥好供销合作社生力军作用,增强农村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经营效益、社会效益、服务能力和市场占有率。三是拓展农产品经营服务能力。围绕城市重要农产品供给,发挥优势,不断拓展经营业务,着力打造农产品现代流通产业链。四是完善财政投资转股新方法。以项目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推动财政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转变为社有股份,确保社有资产增加值不低于1亿元。五是积极开拓现代经营业态。要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供销电商”、电子商务和在线营销等新型经营方式,紧紧跟上业态发展步伐。
(四)抓组织体系建设。为了实现为农服务的任务,要按照上下贯通,开放包容,运行规范,照章理事的要求,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建立县上联社监事会。今年要在三分之一以上的县级以上联合社建立监事会,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做好工作。二是大力发展乡镇供销社。要依托“两社一会”等发展乡镇供销社,配齐主任(不定级、不定编、不供养),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年内实现乡镇供销社全覆盖。三是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重点巩固提升村级综合服务社经营服务能力,在满足农民日益增长消费需求的同时,引导综合服务社与流通企业、配送中心建立利益共同体。四是积极发展“庄稼医院”。依托农资经营企业和农资直营店、专卖店等创办“庄稼医院”,通过业务培训、技术指导,提高农资经营和农业科技服务水平。
(五)抓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认真总结政府委托供销合作社承担化肥、种子、边销茶原料储备等成功经验,通过创新农民合作社等承接载体,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一是要争取承接政府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职能。积极整合系统内组织等资源,采取接受委托、购买和承包等方式,主动承接政府向社会购买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移交的相关职能和任务。二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及时掌握政府职能转移和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和时间表,主要承接保障粮食安全、政府购买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务用车改革等服务,力争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重要组织。
(六)抓食用菌产业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科技支撑、系统主抓、社会参与的产业发展方向。一是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加快食用菌产业示范园区、保护基地和栽培菌示范园区建设,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二是培育食用菌交易市场、物流营销等流通主体,提升“云菌”品牌知名度和龙头企业竞争力,着力构建营销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产业发展格局。三是继续抓好云南省食用菌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落实,加快云南食用菌产业发展升级。
(七)抓重点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新网工程”、“乡村流通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扶持资金比上年增加。二是强化项目督查管理和储备。要建立健全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各环节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报告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合规、正常使用补助资金。要切实做好项目库的建设、管理,按规定做好项目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三是引导项目建设企业壮大实力。要从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的实际出发,通过项目扶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提升经营服务实力,逐步培育成为社有龙头企业。
(八)抓社有资产管理。切实加强社有资产规范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一是厘清社有资产,明晰产权,盘活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要健全社有资产规范管理机构,建立完善社有资产收益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收益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探索“管办分开”制度。三是逐步扩大社有资产增量。要不断探索财政补助项目形成的资产变为社有股份的新方法和新途径,扩大社有资产在企业、组织中的份额。四是建立同级监事会监督社有资产工作机制。五是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
(九)抓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处理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是维护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良好环境、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任务。一是切实落实好离退休老同志的政治、生活待遇。二是逐步建立社有企业利润补助养老金机制,逐步提高困难老职工生活和健康水平。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棚户区改造、公租房等优惠政策,适时推进企业职工住房改造升级。四是加强“平安供销”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妥善处理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十)抓队伍建设。强化系统队伍建设是提升系统执行力的关键。一是建立健全乡(镇)供销社和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实现供销合作社的民主化、规范化、章程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完善全省系统科学考核评价奖励机制。三是实施人才强社倡议。积极开展系统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以及合作社理事长等公益性培训。各级社有资产收益,每年要投入一定资金重点培训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领导、企业管理人员。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升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五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注重培养选拨和推荐使用各级供销合作社的优秀干部。六是充分利用自身机制和平台优势,大力引进懂经营、善管理的企业人才,推动事业发展。七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省政府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建言献策、监督执行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为深化改革凝聚力量。
(十一)抓合作社理论研究。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改革创新永无止境。供销合作社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通过改革失去行政审批权后,找不到着力点,逐步边缘化,职能职责不清,从上到下普遍认为“四不像”,治社缺理念,工作无重点,经营服务效果不明显,究其原因是缺乏对行业特点的理论研究,缺乏对实践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总结提炼,拿不出一套创新的办法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在开展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时期,要汇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坚持合作制原则,重点研究如何“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今年省社已积极筹建云南合作社研究会和研究院,要勇于推进中国特色合作经济理论实践创新,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推动事业发展。
同志们,起步影响全程,开局决定全局。今年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开局之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深远,全省行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总社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勇于担当,团结拼搏,攻坚克难,齐心协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深化综合改革起好步、开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