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
永平镇供销社于1953年4月成立,现有在职职工20人,退休职工56人,党员16人,经营范围涉及农资供应、集贸市场、停车场、超市、宾馆等;组件村级综合服务社19个、公共管理型合作社3个,农资经营门市3个农村便民小超市21家;有占地面积18000㎡的集贸市场一个,超市一个(经营面积2400㎡,有员工40人),宾馆一个,企业有职工承包经营门市(店)56个。2018年10月企业资产总额2653万元,负债2121万元,所有者权益532万元,2017年利润20万元。
传承扁担、背篓精神,自建农贸市场
永平供销社一期农贸市场于1996年12月22日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7800㎡,投资118万元。在市场建设中永平社广大干部职工发扬艰苦创业精神,传承供销社扁担、背篓精神,自己能做的,尽量自己做,不计报酬、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共投入1500个工日,节约了投资费用。市场的建成使用,改变了永平镇以路为市的历史,市场为农民提供了安全、卫生、固定的经营农产品的场所,提供了就业的场所,同时又盘活了供销社资产,为供销社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增强为农服务打下了好的基础。由于市场的发展需要,市场于1999年和2002年进行两次扩建,2006年进行了市场大棚的改造。
切实为农服务不动摇。不断推动永平供销社的经营创新,服务创新工作,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和能力,先后组建农村便民小超市21家,村级综合服务社19个,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社3个;位于永平镇山区的一个茂密村综合服务社,因为离镇有三十多公里,除经营日用百货外,主动帮助农民收购山珍等土特产品集中起来交售到镇上收购点,并代收移动、电信电话费,代农村信用社办理2000元以内的取款业务,极大地方便了当地农民日常生活需求。
积极开展综合改革工作,打造新型基层社。
2014年,景谷县被确定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县,景谷县供销社成立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由于受景谷2014年“10.07” 6.6级地震影响,农贸市场大棚、房屋设施不同程度受损,已严重影响农贸市场正常运行,农贸市场需拆除重建,结合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在县供销社领导下,决定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打造,建设“永平中心商务区”;成立了由县社主任为组长的“永平中心商务区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共中央改革决定精神和2014年县社制定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永平中心商务区建设项目列为全县供销系统改革的重点内容。
永平中心商务区项目是在拆除农贸市场原大棚重建,项目集农贸市场、超市、地方特色饮食街、休闲广场、停车场于一体,占地面积为18000㎡,建筑面积15000㎡,投资2300万元,建设资金为招商引资。工程完工后,使农贸市场消防等级提升、卫生状况改善、经营环境舒适,大幅提升城镇美化和亮化,是永平农产品交易、人民群众休闲购物的场所。该项目能有效盘活供销社资产,使资产保值增值;科学合理的集贸市场规划和建成,能够大力夯实永平供销社自身发展基础,提升为农服务水平,满足永平镇日益增加的农副产品、日用品交易需求,服务全镇8万人民群众,长期在市场经营人员近2000人,年交易额超3亿元,永平中心商务区成为目前云南省乡镇级最大最好的功能齐全的农贸市场。
永平供销社加强自身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服务出安全、服务出效益。县社认为:通过永平中心商务区的建设,致力把永平供销社打造建设成为服务功能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标杆性新型基层社。并根据永平模式建设景谷其他乡镇基层社。
在县委 县政府和县供销社社及永平镇党委 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社委、党支部一班子人的共同努力,永平供销社紧紧围绕新时期的“三农”工作,坚持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探索,在服务中发展,逐步走出了困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找准了地位,发挥了供销社的作用,重树了供销社形象,通过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上级社、各级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肯定,并获得以下荣誉、奖励:云南省供销社授予《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基层供销合作社二十强》;普洱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市供销社授予《先进集体》;农贸市场被普洱市工商局授予《市级诚信市场》和市级“农村文明集市”称号。市总工会授予《先进职工之家》;县政府授予《全县供销企业改革成绩突出先进集体》、《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县社授予《农贸市场管理先进集体》、《综合业绩考核特等奖》;县税务局授予《模范纳税单位》 ;永平镇党委、政府授予《永平社会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单位》、《先进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永平社2015年被选为全国供销系统云南片区“寻找扁担传人”3个集体之一基层社,2015年9月中华合作时报记者采访团到永平进行了两天的采访,并刊登了“景谷县永平镇供销合作社:供销社扎根人心、地震也撼动不了”的文章。